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资助资源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号)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数字文旅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及职责公示如下:
一、工作小组构成
工作小组组长:朱春全,数字文旅学院党总支书记
工作组副组长:熊艳辉,数字文旅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
工作组成员:尹珩,数字文旅学院团总支书记兼学生科科长
全体辅导员(23级:唐志权、郑宇、杨兰、黄灿;24级:赵文静、周明静;25级:陈治芳、张俊杰、李川)
学生代表:24级研学3班郭伟杰;24级旅英1班杨翔杰
二、工作小组职责
(一)总体职责
组织开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传达落实国家、省、校资助政策,制定学院认定实施细则;审核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学院初步认定名单;处理认定过程中的师生异议,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意见;撰写学院认定工作报告;配合学校完成公示、系统上报等后续工作,跟踪资助政策落实。
(二)具体职责:
1.组 长:全面指导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审核资助工作方案。
2.副组长:全面统筹指导学院资助工作,审核初步认定名单及工作报告,协调解决认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认定工作决策,监督工作流程合规性,确保认定标准统一执行。
3.学生科:组织资助政策宣传,收集班级评议信息,配合学生信息核实工作、初审及报送相关工作。
4.辅导员:负责班级资助申请指导、资格初审,组织民主评议,反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填报认定表格。
5学生代表:参与学院认定审核,反映学生群体意见,监督认定过程公平性。
三、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至11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或职责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数字文旅学院学生科反映,联系邮箱:284858434@qq.com
联系地址:龙凤校区B1-416办公室
特此公示。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文旅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公示2025.docx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文旅学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