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二级科长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职数配置和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及《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川职院委〔2021〕107号)工作安排,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学校核定的岗位名称和干部职数范围内,就选任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制定文化旅游学院二级科长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职位及岗位数
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1名;
二、选任条件
根据学校川职院委〔2021〕107号文件及文化旅游学院实际,提拔担任科长及教研室主任职务的,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管理岗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九级任职满2年以上;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二级科长的,需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十一级岗位满两年以上、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四)大力倡导选拔使用年轻干部。
(五)担任二级学院学生科科长、团总支书记应为中共党员。
(六)具有任职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素质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任范围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职工。
四、选任方式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内公开选拔聘用。
五、选任程序
(一)文化旅游学院网站公告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二)组织报名。公告之日起3-5日完成组织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个人自荐。
(三)制定动议方案。党总支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选任工作进行充分酝酿、分析研判,结合报名情况,提出初步意向人选建议,形成动议方案。
(四)动议方案报送组织部及学院审批、备案。
(五)民主推荐。待学院对动议方案审定后,开展民主推荐。
1、谈话研究推荐。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为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中层干部;科长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代表。
2、会议推荐。党总支综合考虑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等确定进入会议推荐人选。会议推荐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会人员为人选所在学院全体人员。召开推荐会时,到会人数至少要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六)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党总支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2、发布考察对象公示。在文化旅游学院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3、实施考察。党总支组建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三名成员组成(另行制定)。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个别谈话范围为被考察人员所在二级学院中层干部、科长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副高以上人员代表、其他必要相关人员等。
4、档案审核。由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三龄两历一身份”档案审核。
5、撰写考察报告。各考察组完成本组考察后,形成干部考察书面报告及干部现实表现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听取纪委办监察处等有关方面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
(七)讨论决定
各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经党总支研究讨论决定职位拟任人选。
(八)任职
党总支在文化旅游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党总支将科长选任情况及公示结果的报告,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备案发文。
组织部正式发文后,按照干部任职前谈话制度,由党总支指定专人对新任科长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干部选人用人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九条所列十项纪律等有关规定。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严肃查处各项违规违纪行为。党总支纪检委员(所属支部纪检委员)参与科长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工作;党总支自觉接受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全程做好记录纪实
严格执行全程纪实制度,党总支要全程做好记录纪实,科长选任的所有材料及时梳理存档备查。
文化旅游学院党总支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