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制定的困难毕业生专项帮扶和资金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帮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专项帮扶名额及标准
2023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名额344名,拟对脱贫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7类毕业生(含高职扩招毕业生)进行帮扶,帮扶标准600元/人,划拨我校就业专项帮扶经费20.64万元。经学校研究,下达各二级学院帮扶名额附后(见附件1),根据帮扶名额确定帮扶名单后还有特别困难毕业生可由学校进行帮扶,由二级学院提供纸质的详细说明情况,经学校专项工作组审定后,确定帮扶名单并公示,按照600元/人的帮扶标准发放,在学校就业经费中列支。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和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脱贫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进行申报,严格按照学校划定的名额进行推荐、审核、公示。4月25日前完成。
2.各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省厅划拨帮扶名单上报四川省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https://hmhn.scsczt.cn/hmhn);学校专项帮扶申报名单(报送样表见附件2)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文渊楼220室陈颖洪老师处,并报送电子文档和相关证明材料及需要学校就业专项帮扶的详细说明材料。5月5日18:00前完成。
3.学校审核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和省教育厅审定。5月30日前完成。
4.帮扶经费发放。学校和省教育厅审定并划拨经费后,由财务国资处通过社保卡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及时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层层推荐审核公示,确保2023届困难毕业生得到帮扶。要建立帮扶档案,“一生一策”精准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确保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
2.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报送困难毕业生专项帮扶证明材料,相关要求附后(见附件3)。
3.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全部纳入学生社保卡发放,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尚未办理社保卡的拟帮扶毕业生尽快办理,并要求拟帮扶毕业生开通社保卡社保和金融两种功能,以免耽误帮扶经费发放。
4.帮扶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专此通知
附件:
1.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帮扶名额分配表
2.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帮扶申报名单(此表仅报送学校就业专项帮扶名单)
3.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帮扶上报证明材料详情表
4.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5.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23年4月11日